5月15日,湖北局制定印發《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實施方案》。
湖北局以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為根本遵循,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應急管理部、國家礦山安監局、湖北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國家礦山安全監察職責定位,結合正在開展的露天礦山專項整治和礦山安全生產綜合整治,以礦山領域可能導致群死群傷的設施設備故障、非法違規行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隱患為整治重點,加強組織領導、加大督導監察力度、分階段開展專項行動,推動專項行動落實落地,全面推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地方黨政領導責任。一是通過抽查檢查礦山企業,推動企業主要負責人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帶動企業全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落實,切實提高企業隱患排查和整改的質量;二是通過督促檢查地方監管部門精準嚴格執法,提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三是通過推動地方黨委政府落實領導責任,切實強化領導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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